林忠正
林忠正學界出身,曾經擔任過三屆的“立委”,由於他專精產業經濟及國際金融等事務,被認為是民進黨內最熟悉財經法案的人,因此被扁當局“金管會”延攬為“委員”及“發言人”的職務。
2006年因涉嫌收賄遭調查,2007年,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林忠正涉嫌關說案終結,判決其公私不分,利用職務收賄泄密,嚴重敗壞風氣,應執行有期徒刑16年,褫奪公權8年。2009年8月21日台灣高等法院二審宣判,林忠正受賄改判14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2010年12月“最高法院”駁回林忠正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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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潔妍、白真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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