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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文化部門出面收購 “藝術銀行”買畫來出租

王大可

2013年06月14日00:00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手機看新聞

 

  3月25日,台灣文化部門負責人龍應台宣布藝術銀行成立。

 

  有些人擁有非凡的視覺藝術創作才能,卻因無緣得遇伯樂或無處展示作品而一直藉藉無名﹔有些人對藝術品摯愛深切,卻苦於囊中羞澀而隻能往家裡的牆上貼些名作的復制品﹔有些公共場所,因缺少藝術創意的點綴而顯得蒼白寡味讓人無心流連……碰到這一切,應該怎麼辦?且看台灣的解決之道——“藝術銀行”。

  

  “藝術銀行”是個什麼東東?

  在一般人看來,藝術屬“陽春白雪”,那是文藝家的事兒﹔銀行則沾染了銅臭氣,是資本家的事兒。當藝術遇到銀行並合體,又會擦出怎樣的火花呢?

  本土藝術的福音

  且慢說二者水火不容。藝術家也是人,不但創作有成本,還要吃飯睡覺租房子。這些開支壓力,在他們能“閑來寫幅青山賣”的功成名就之前,顯然是個不小的問題。名滿天下的荷蘭畫家梵高一生窮困,不得不依靠其弟弟的接濟才能勉強維持生計。但並不是所有的藝術工作者都有一個有錢且願意接濟他們的親戚。如果能有一種方式,既可以為剛起步的藝術家提供經濟支持,又可以促進藝術品的流通提振他們的名氣,何樂而不為呢?現在,名為“藝術銀行”的福音真的來了。

  過一段時間,台灣的鬆山機場、桃園機場、高速公路休息站、台北火車站、港務公司營運大樓、醫院和酒店大堂裡,可能出現一批帶著台灣本土藝術氣息的作品,並且不斷流轉、變化。並非這些公共空間的負責人忽然將預算倒向了藝術品投資——這些作品很可能是租來的,而且租金並不太高。因為,這是台灣“藝術銀行”計劃的一部分。

  說白了,“藝術銀行”就是藝術家與市場的“中介”,而台灣“藝術銀行”的“中介”是政府。“藝術銀行”由當局文化部門出面收購本土藝術家作品,以合適的價格租賃給機關或企業美化空間,讓作品走進大眾生活,被更多人看見。這樣既鼓勵本土創作,促進藝術品市場流通,也培養民眾的美學修養。

  當局支持其來有自

  多年前,身為作家的龍應台應邀到一個美國大使館參觀,一進門便被帶到美國藝術家的作品前欣賞他們的作品。它們在進入龍應台視野之前,已經被帶到全球各地的美國使館巡回展出過。美國人推廣本土藝術的熱情給龍應台留下了深刻印象。如今,作為台灣當局文化部門負責人,她借鑒這種做法,在台灣推出了“藝術銀行”計劃。

  藝術銀行雖是“外來物種”,但同台灣多年來“政府扶持藝術”的政策思路是一脈相承的。在20世紀90年代,比較有代表性的是當時“文建會”籌建的“藝術家之屋”,該委員會還給藝術家進行創作無償提供了很多場地,較為著名的有台中20號倉庫、華山藝文特區、高雄駁二特區等。當局的支持促進了藝術的繁榮。

  但其后嘉士得、蘇富比拍賣公司從台灣撤出,香港變成華人藝術品市場拍賣的總部,再加上近幾年大陸畫作市場崛起,台灣畫廊漸漸被邊緣化,台當局該如何解決藝術家發展空間被壓縮的問題?龍應台主導的“文化部”調研籌劃,最終祭出了“藝術銀行”這一招。此舉可以讓無名畫作進入社會從而也進入市場,增加曝光度得到“慧眼識珠”的機會,進而激勵創作,發現和培養優秀藝術人才。

  讓藝術走入生活

  根據台“文化部”提供的資訊,“藝術銀行”第一年預計投入3500萬元(新台幣,下同)購買台灣藝術家作品,另外3500萬元預算將用於裝潢展示空間和支付相關人事費用。

  該項目公開征集台灣本土藝術創作者的藝術品,並將組建專家評審會,選出有潛力作品,買斷其版權。隨后,這些作品“隻租不賣”,提供給有需要的機關、民間企業作空間裝飾用,透過收取租金,回歸支付“藝術銀行”運作成本。“藝術銀行”的藝術品租金費率為購入價格的0.4%,承租費用包含租金、保險費、運輸布卸展費,租期為3個月至1年。

  與一些美術館收購藝術品重於“館內”典藏性質不同,“藝術銀行”不重在囤積賺錢,重在“美學扎根”,把藝術品置放於公共空間,讓更多的普通民眾無需購買門票就可以近距離認識、欣賞。

  走在台北一些公共空間、對外開放的一些機關部門以及企業內,都有藝術品布置。“但好多都是名品的復制品,為什麼我們不用鮮活、有創作者的手在上面留下真實情感的本土藝術品呢?”龍應台強調,藝術銀行就是把門打開,讓藝術可以進入民眾“隨時隨地呼吸和工作的生活空間”,從而提高民眾的藝術素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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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潔妍、鄭青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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