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9月12日訊 據台灣《中國時報》報道,昨天上午國民黨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將王金平開除黨籍。王隨后立即向台北地院提起訴訟,欲保住他的黨籍及“立委”職務。不料國民黨快“馬”加鞭,將喪失黨員証明書送交“中選會”,1日內讓王丟了“院長”大位 。
台北地院行政庭長賴劍毅表示,王金平11日下午3點由助理前往北院遞交民事起訴書及假處分聲請書,除了打官司確認他的國民黨籍存在外,並聲請2項假處分,禁止黨將喪失黨員証明書送“中選會”及繼續行使黨權。
賴劍毅指出,由於本案確有急迫性,北院在收到卷証資料后,針對假處分之聲請已分案由合議庭審理中,法院會以最快的速度做出裁定﹔至於確認之訴部分,則先進行准備程序,再傳喚當事人、相關証人到庭辯論,審理期間約須1年。
法界人士指出,依法院實務運作方式,假處分的審理過程,法官通常會傳喚兩造當事人到庭陳述意見后,再進行評議作出裁定,過程約須5個月時間。但本案因為是全台灣矚目案件,且有急迫性,法院應會以“特急件”進行緊急處置,1周內裁定結果就會出爐。
王金平遭撤銷黨籍后,循著前“立委”“許舒博模式”向法院聲請假處分,欲暫保住黨籍。
但許案后國民黨已修改黨章,規定“申訴期間,不影響考紀會決議執行。”也就是俗稱的許舒博條款,不再如同過去,黨員申訴期間國民黨暫不將撤黨籍決議送“中選會”。
據悉,國民黨中央為貫徹馬英九的意志,昨天上午對王開鍘后,根本不理會王金平所提的民事訴訟,立即將喪失黨員的証明書送達“中選會”,讓王金平喪失不分區“立委”資格。馬英九祭出黨章規定,使得王的訴訟策略,落得全盤皆輸的慘敗局面。
由於國民黨在法院未作出假處分裁定前,已火速將撤銷王黨籍決議送“中選會”,王金平聲請假處分已無法定的“必要性”,故將遭法院駁回,王金平喪失“立委”及“院長”已成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