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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學者對文化產業合作提出七大項建議

2013年10月27日17:35    來源:人民網-台灣頻道    手機看新聞

人民網南寧10月27日電 (劉融)第九屆兩岸經貿 文化論壇專題研討匯報會27日下午舉行。中國國民黨國政研究基金會教育文化組召集人李建興匯報兩岸學者關於文化產業合作研討成果。此次參加討論的專家學者一共提了14篇的論文宣讀,同時自由發言有4次之多,發言的人數有15人。

李建興說,第九屆兩岸經貿文化論壇特別著重在文創產業的交流合作,尤其是產值相當高,也深具發展潛力的影視、出版、動漫、旅游、電子媒體、電子商務等產業,討論了目前兩岸文創合作跟交流的現況與願景,以及有待突破的諸多瓶頸與障礙 ,而且提出了七大項建議。

學者們就加強兩岸文化產業合作,提出以下7點建議:

第一,應該籌設對等互利的兩岸文化產業合作發展工作小組,或者稱它叫專案執行小組,指導、 促進、評估兩岸文化產業合作的積極性的發展辦法 。

第二,加強兩岸文化界高層管理者以民間身份互訪,形成交流機制,營造有利雙方的友善環境, 建制簽署不同階段的具體交流合作的協議。

第三,推動簽署兩岸文化創意產業協議,以突破目前的政策限制,開創市場,實現互利。

第四,建立四種相關平台。第一個平台,以伙 伴關系借由政府的資源、政策的工具,與產業界聯 手成立兩岸文化產業合作發展促進會,或由政府機關授權民間法人設立兩岸文創產業合作共同服務平台,作為商建兩岸文化市場的民間制度性的平台。 第二個平台,兩岸演藝團體應該結合建立平台,互相溝通兩岸演藝資訊,解決相關的問題。第三個平 台,科技文化與觀光旅游合作平台。第四個平台,借兩岸旅游電子商務,匯整兩岸文字及建制兩岸詞匯資料庫。

第五,加強智慧財產權及個人隱私的保障。建議採取下列三種途徑:1.落實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 保護合作協議,保護著作權,以鼓勵更多原創性創作。2.透過版權交易中心機制,保障影視產品與兩岸交易時的版權。3.尊重並制定法律來保護彼此的專利智慧財產及個人的隱私。

第六,秉持對等開放原則,建立雙邊合作商轉模式。這個大項下面有八個辦法:1.盡快落實開放 媒體的常駐,這種常駐可以先透過試點開放,再做到全面的開放。2.大陸可考慮開放台灣的電子書及 電子雜志,經審批后即可在平台上架,無須刊號。 3.大陸進一步落實2011年11月宣布的三項影視新措施,如增加引進台灣電視劇,審批方面應該強化時 效。而我們也建議,在台灣方面應該檢討現行僅受理十項題材審查的封閉心態。4.建立雙邊新興媒體的合作機制,讓新興媒體平台突破現有的法規限制 ,提供更為多元豐富的內容,蓬勃兩岸影視的發展 ,並滿足廣大民眾的需求。5.兩岸網絡媒體交流應 常態化及制度化,並研究開放非政治性的廣告刊登 ,以及視頻內容的規范方法。6.建議大陸對台灣開 放全境ICP執照,解除對台灣電子商務網站的封鎖 ,降低認証時間和成本,加速商品的流通。7.建請大陸將台灣原創與兩岸共同創作的動漫作品視同本國作品來審批,並允許台灣的電視劇及動畫於黃金時段播出。8.服務貿易協議在台灣應該盡早定案,在競爭中成為競爭的源泉,使文化產業重新整頓跟出發。

第七,建議加強雙邊技術合作及人才交流。分為以下七種做法:1.積極提倡文化創意產業合作示 范城市,並在條件許可的城市建立台灣文化創意產 業園區或者是合作實驗區,全力建設產業合作、人才開發、論壇活動、展示交易、理論研究五大平台 ,提高文化產業的實力。2.共同培養文化創意產業 高級專業人才和管理人才,加強兩岸文化產業與高 校的互動,建立產學研合作的機制。3.善用台灣現有的創新、研發及技術的優勢和大陸充沛的人力資源結合,並與全球動畫產業進行垂直整合,在行銷上建立全球行銷路,讓兩岸動畫產業於全球供應 鏈中佔據重要的關鍵地位。4.在兩岸設立原創、研發、運籌中心,設立高附加值作品,整合大陸充沛人力資源為動畫生產制作基地,運用兩岸廣大內需市場發展自有品牌產品。5.成立兩岸動畫制作推動委員會,提升動漫產業人力資源價值與優勢,獎勵發展中華文化題材的作品,開拓海內外市場。6.進一步加強數字,台灣成為數位出版技術,數位出版標准、數位內容加工、數位產品對外銷售等,共同來創造數位或者數字出版的紅利。7.為便利兩岸文創人才的交流,應在簽証方面更加便利化,並降低 雙向電信費用,例如取消兩岸手機的國際漫游。

兩岸文化產業合作發展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必然機制,海峽兩岸應該利用彼此在文化創意產業上的優勢跟機會,尋找新的定位,推動兩岸共 同制定文化創意產業行業標准,優化兩岸文創合作的條件,讓中華文化走向世界,提升中華民族的國際形象與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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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賈文婷、鄧志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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