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民进党中执会14日通过2014年“直辖市长”暨县市长提名办法,授权党主席苏贞昌协调、征询提名作业。但该办法未纳入各派系或因地制宜的协调机制,提名协调小组也全由党主席一人决定是否有必要成立,党内出现批苏独揽大权的质疑声。
据指出,前行政机构负责人谢长廷昨质疑,党内的初选办法,“改来改去、变来变去,莫衷一是,缺乏制度和惯例。”他还提到,艰困选区的人选征召办法,全部都是党主席送来中执会征召,没有按照规定来处理。
民进党发言人林俊宪说明,2014年地方县市首长选举提名方式为:现任拟竞选连任者,直接经党主席提请中执会通过后提名;有2名以上适当人选的选区应先行协调,必要时党主席得聘请协调小组协助。
他指出,若协调不成,适当人选对解决竞争机制有共识者,依其共识产生人选;无共识者,则于1个月内透过民调产生人选;至于其它选区,则以为党举才、争取胜选为目标进行征询,必要时党主席得聘请征询小组评估整体选举条件提出适当人选。
不过,有中执委质疑,该办法中充斥着“必要时”、“党主席得……”字眼,到底哪种情况算必要?什么时候又没必要?认定为必要,党主席“得”成立协调小组,却同时授权党主席可以选择不成立。
过去民进党内提名作业,都是派系在协调,让各方都有表达意见的机会;艰困选区征召人选时,就是由协调小组讨论,才送中执会通过。
该中执委不解,如今全都改由党主席认定有没有必要、由党主席一人决定要不要成立协调小组?
他举例,过去曾传苏贞昌有意提名前行政机构负责人游锡堃参选新北市长,借以换取游挺苏连任党主席,这种私相授受的说法,过去有协调小组时“还有救”;如今依最新提名办法,苏可以不成立协调小组,迳自提名送给中执会,“苏的提名权力可以算是史上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