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兩岸關系協會(海協會)與台灣海峽交流基金會(海基會)領導人第九次會談定於今天(21日)在上海舉行。這是海協會會長陳德銘、海基會董事長林中森上任后的首次正式會談。本次會談將簽署兩岸服務貿易協議。
兩岸兩會樂見簽署服貿協議 陳德銘歡迎林中森一行
林中森率領台灣海基會代表團20日抵達上海。海協會當天舉行簡短儀式,歡迎台灣海基會董事長林中森一行。陳德銘與林中森親切握手。
陳德銘致辭說,21日他將和林中森進行兩會第九次會談,簽署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這是落實ECFA的重要裡程碑。面對經濟全球化和區域一體化,面對金融危機的肆虐和各國經濟結構調整,世界科技迅猛發展,兩岸不僅應該規避被邊緣化的危險,而且應該優勢互補、產業聯合,攜手提高國際競爭力,這不僅是兩岸繼續前行的內在需要,也是提高競爭力、建立開放體系的迫切呼喚。
陳德銘還表示,這次兩會會談在上海召開,一定會繼續深化合作,為兩岸民眾增加福祉,為兩岸繼續發展增添活力。
林中森表示,兩岸服務業的發展和合作有非常大的空間。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簽署后,一定能帶動兩岸服務業的現代化,讓兩岸人民享受更優質服務業的服務,當然也會帶來更大的商機和就業機會,這是互利雙贏。
林中森還說,為協議簽署兩會都做好了充分准備,一定會順利成功。希望兩岸未來加強合作與交流,讓全球對兩岸的發展刮目相看。
兩岸兩會20日舉行預備性磋商,為兩會領導人第九次會談做最后准備。海協會常務副會長鄭立中與台灣海基會副董事長高孔廉共同主持。
鄭立中表示,當前兩岸經濟發展需要的新增長點已激發活力,兩岸服務業發展面臨新機遇,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簽署為ECFA再添成果,兩岸民眾有望分享更豐富的和平發展紅利。
鄭立中期待兩岸雙方繼續努力,在既有成果上,推動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順利簽署,推動此后ECFA后續商談順利進行。
高孔廉表示,現在,兩岸之間和平穩定、繁榮發展已成為兩岸人民共同的主流意見。兩岸經貿可以優勢互補、相互提升,共創兩岸經濟的繁榮和雙贏。這不但符合兩岸關系發展需要,也為兩岸人民創造共同利益。
台灣輿論關注第九次會談 對經貿新局有所期待
對於兩岸兩會領導人第九次會談,台灣輿論予以關注,並有所期待。
台灣《旺報》20日報道稱,此次會談相當受矚目,首度見面的海協會會長陳德銘與海基會董事長林中森如何互動備受關注﹔而是否能在前八次“陳江會”后接手,開創兩岸會談新局也成焦點,因此下次會談將納入哪些議題,將是關鍵。
文章說,這次會談最大亮點是協商兩年多的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終於收割成果,服務業因涉及人的流動,開放難度高,因此也代表兩岸締結有史以來最復雜市場開放協議的新局。
台灣《中國時報》刊文稱,兩岸將在21日簽署“服務貿易協議”,對於服務業佔生產總值已超過7成,並且軟實力相對較強的台灣而言,這項協議的簽署,不僅對台商進軍大陸如虎添翼,更象征了未來大陸服務業大軍也將登台。
台灣《聯合報》和《經濟日報》均關注“兩岸服貿協議不輸CEPA”。報道說,兩岸服貿協議的開放程度,有83%高於或等於CEPA﹔其中金融部分更超過90%高於或等於CEPA。
台灣《中央日報》網絡報19日發表社評文章說,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簽署實施后,兩岸企業及個人可以相互投資對方的服務業,亦可提供大陸台商轉型服務業的契機,增進彼此在服務貿易領域的交流,擴展雙方服務業合作的廣度與深度。
台灣服務業聯盟協會19日在台北舉行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座談會。“中經院台灣WTO中心副執行長”李淳表示,由於在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早收清單時,大陸已開放台商在上海等數個城市獨資經營醫院,但范圍較小,未來若能透過簽署服貿協議,擴大經營范圍,將有助於台商在大陸布局。
台灣商業總會理事長張平沼說,盡管開放后有利有弊,但台灣一定要去面對,且由於台灣服務業比較先進,台灣拓展大陸市場商機,將是未來服務業發展的重點。
身在大陸的台商日前在高雄聚會座談時,對服貿協議的簽署寄予很高期待,希望通過服務業市場的開放,幫助企業轉型升級,在大陸繼續發展。
新聞鏈接:兩岸兩會領導人歷次會談及成果
2008年6月,海協會與海基會在“九二共識”基礎上恢復中斷9年之久的制度性協商。時任海協會會長陳雲林和時任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在北京簽署了《海峽兩岸包機會談紀要》、《海峽兩岸關於大陸居民赴台灣旅游協議》。
2008年11月,兩會領導人第二次會談在台北舉行,雙方簽署了《海峽兩岸空運協議》、《海峽兩岸海運協議》、《海峽兩岸郵政協議》和《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兩岸自此基本實現直接“三通”(通郵、通航、通商)。
2009年4月,兩會領導人第三次會談在南京舉行,簽署了《海峽兩岸空運補充協議》、《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並就大陸企業赴台投資事宜達成原則共識。這些協議的簽署和共識的達成,意味著兩岸實現全面、直接“三通”。
2009年12月,兩會領導人在台中市舉行第四次會談,簽署了《海峽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協議》、《海峽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海峽兩岸標准計量檢驗認証合作協議》。
2010年6月,兩會領導人第五次會談在重慶舉行,簽署了《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海峽兩岸知識產權保護合作協議》。兩岸經濟關系由此跨入了新的歷史紀元。
2010年12月,兩會領導人在台北舉行第六次會談,簽署了《海峽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
2011年10月,兩會領導人在天津舉行第七次會談,簽署了《海峽兩岸核電安全合作協議》,公布了關於繼續推進兩岸投保協議協商和加強兩岸產業合作兩項共同意見。
2012年8月,兩會領導人在台北舉行第八次會談,簽署了《海峽兩岸投資保護和促進協議》、《海峽兩岸海關合作協議》,兩會並發表有關投保協議人身自由與安全保護的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