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10月29日訊 據台灣東森新聞消息,台灣彰化縣一名太太因罹患子宮內膜異位,每次房事都疼痛難耐,不僅討厭行房,也限制5分鐘內要結束。不料,她丈夫竟從2003年開始,拿摻有安眠藥的飲料拿給她喝,趁其熟睡后再性侵,還拍下性愛影帶。對此,被害女子說,丈夫此舉是為了讓她充份休息,同時解決性生活不協調的問題。
報道稱,該名男子因涉及對他人強制性交罪。警方搜出影帶后,妻子才發現丈夫有此癖好。判決書指出,男子自2003年起,從台中市某醫院拿到的安眠藥物-史蒂諾斯等磨成粉,加入妻子睡前飲用的中藥湯或阿華田飲料中,讓她服用后昏迷沉睡。
待妻子昏迷后,男子持剪刀剪破妻子內褲,猥褻、性侵得逞,次數多達40余次,還將猥褻過程制成影帶。事后他辯稱拍攝是為了以后妻子更年期時,可以看影帶自慰滿足自己。
全案審理期間,妻子自責是自己無法滿足丈夫,不願對丈夫提告,希望官輕判,但男子一審仍因47次加重強制性交罪被判10刑期﹔他上訴時辯稱,是妻子同意睡著后就可以性交,開庭時也哭著對太太說抱歉,希望獲得原諒。
“我沒有罪!我先生也沒有罪!”男子妻子為了救夫數度寫信給法官,懇求司法讓他們重生,還說,丈夫是體貼她,為了讓她休息才下藥,此舉也解決性生活不協調問題,對她來說是“功過相抵”。
台中高分院指,男子行為觸犯加重強制性交罪無法撤告,不過考慮丈夫有悔意,妻子也願意原諒,改判7年8月,可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