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到台灣,最愉悅的感受之一是城鄉差別沒有那麼大,即使是偏遠山鄉或孤懸小島,道路干干淨淨,房前屋后花竹繁密,餐廳和廁所清潔整齊,偶爾還能見到保護良好的公共藝術品。印象最深的是在馬祖的南竿島上,山路上前后百米不見旁人,卻看見和台北一樣響著音樂的垃圾車慢慢駛過,原來鄉間的垃圾就靠它走家串戶運到垃圾處理廠。
但和大陸一樣,“三農”問題在台灣同樣存在。上世紀70年代台灣工商業高速發展,城市展現“磁吸”效應,人才、資金、建設項目涌向城市,進入21世紀,人們驚覺台灣的農村人口老化、建設停滯、失去生機。
要解決農村問題,台灣的農業部門、文化部門和地方政府推出了一系列政策,其中正在實行的一項叫《農村再生條例》,以10年1500億元新台幣的預算用於農村的面貌建設。比如恢復一條老街、修建一個老戲院、建一個鄉村活動中心等。這些規劃不是由政府或專家決定,而是自下而上申請,由農村社區(自然村)根據自己的需求提出計劃,層層上報縣、市、“農委會”,如核准,便從1500億中撥款建設這個項目。
記者在台灣鄉村採訪也看到過專家規劃的“博物館”、“文化中心”門可羅雀,淪為形象工程,被老百姓譏笑為“蚊子館”。雖然農村再生這種自下而上的建設方式避免了不合農村實際的規劃,但是,基層農村如果提不出來可行的計劃呢?因此,鄉村在申報計劃前都要派人去參加培訓課程,了解鄉村可以通過什麼樣的方式再生、如何再生,環保、公衛、文化資源如何建設保存,上完課程后再提交計劃。
記者到台南實地了解再生計劃的案例,既有林志玲的老家后壁區(縣市合並前為鄉,下同)長安社區的一個小花園,也有后壁區菁寮社區的一條嫁妝老街,既有田頭招待游客的“割稻飯(舊時送到田頭的農家飯)”,也有吸引了都市人的“三叔公的家”民宿(農家樂),這些都不是大建設,但如果村村都有,串連起來就成了旅游線,也吸引不少城市青年回鄉創業,鄉村便有了生機。
筆者在陳水扁的老家官田鄉還採訪過一位IT產業出身的回鄉知識青年,他深知綠色農業的商機,更了解網絡銷售,因此就開辦了一個有機農場,在網上銷售自己種的稻米、茭白、蓮藕。“剛開始村裡的阿伯笑我這麼種田會餓死,現在他們也加入了我的有機聯盟,產品由我來銷售,可見我沒有餓死。”一個青年和一個農場,就這樣把有機農業、觀光農業的概念和營銷方式帶入傳統鄉村。
鄉村之美,需要現代的觀念和手段才能挖掘展現,也隻有給鄉村注入資金人才,才能消解鄉村之痛,令我們的文化、生命之根永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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