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言人范麗青答記者問。(張啟川攝)
人民網北京11月27日電(劉潔妍、賈文婷)今日上午,國台辦舉行例行發布會。國台辦發言人范麗青表示,兩岸投保協議生效后,雙方按照協議規定指定了兩岸投資爭端解決機構。
范麗青指出,大陸方面投資爭端解決機構共有14家,包括貿促會調解中心以及福建、浙江、廣東、湖南、陝西、廈門等6個下屬調解中心,貿易仲裁委員會投資爭端解決中心及上海、西南、華南、江蘇、山東、湖北等下屬的6個辦事處。這些機構將為調解、解決投資者與投資所在地一方的投資補償爭端提供服務。
(責編:覃博雅、鄧志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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