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12月10日電 (記者吳亞明、任成琦)台灣“行政院”上周核定《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許可辦法》,針對一個月短期停留的商務活動或專業交流,簡化審查程序,且取消邀請或受邀對象營業額或資本額門檻。未來90%以上的商務及專業交流案件,明年起在線申請3日內核發簽注,可說是開放大陸人士赴台之后的最大一次鬆綁。
台灣《工商時報》的報道說,台灣“行政院”要求“內政部”針對大陸人士赴台,包括商務活動、專業交流、跨國企業大陸籍員工內部移動,及社會交流等4項許可辦法,四合一整並,將法規化繁為簡。
這次四合一修正最大重點是,針對一個月以下的短期停留,予大幅簡化程序,尤其是短期商務活動及專業交流,不但未來不必再送目的主管機關審查,改由移民部門自審,且並同跨國企業,明年起全面採在線申請,如不需補件最快3日內即可拿到簽注,社會交流保留紙本送件。
這次修正也大幅鬆綁邀請對象及受邀對象的門檻規定,採對等方式,取消企業邀請及受邀對象的營業額及資本額門檻,邀請人數並未明訂上限人數。移民部門副負責人何榮村表示,辦法授權移民部門必要時可訂定上限人數,赴台人數太多或有必要時,就會研商是否訂定。其停留期間原則依其申請天數核給,最長不能逾一個月,必要時可延長一次不逾1個月,全年赴台總停留不逾6個月。